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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砚山县21条措施加快推动医疗服务领域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09  来源:中国医疗机构网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近日,砚

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近日,砚山县正式出台《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强化政策支撑、完善医保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和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多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举措,加快推动砚山县医疗服务领域发展。

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 打造医疗联合体

根据《意见》,砚山县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社会力量提供的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同时,砚山县将积极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康旅游产业,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旅游健康产品,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结合休闲旅游、民族文化,构建一批优质的亚健康调理中心、高端保健中心。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推进远程医疗、医养结合、智慧医疗和主动健康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促进体育与医疗融合,按照科学健身的理念,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治未病和运动保健相结合,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

此外,该县还将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机构,提供流程优化、优质高效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妇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打造对台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意见》要求,要逐步建立完善能够激发社会办医活力的政策和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规范行业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并在有序、高效的监管下平稳、安全运行,有效提升砚山县医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5张,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明显提升,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同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作建设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和培训中心,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促进医研企结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医药企业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搭建医学科研转化平台,为医疗新技术新产品临床应用提供支持。

此外,该县在促进投资与合作的同时,还将加大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方式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积极引进专业医学人才、先进医疗技术、成熟管理经验和优秀经营模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外资投资办医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核准事项。大力发展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加强健康产业国际合作与宣传推介,支持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面向国际市场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

构建医药产业集聚、分工专业化新格局

根据《意见》,砚山县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医师区域注册,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医疗机构备案执业。建立适应医师多点执业的人员聘用、退出、教育培训、评价激励、职务晋升、选拔任用机制。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加强岗位管理,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并落实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职称评价予以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政策,实行与公立医院人员同等政策。

同时,砚山县还将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简化程序、规范流程、优化服务,为社会办医疗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提供“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及省的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有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对经认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医疗机构,其取得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

该县还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的类别和数量。加大对社会办医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医疗领域的金融服务。积极协助各社会办医疗机构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新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的奖励政策。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为确保新政有效实施,砚山县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各部门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职责,加强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砚山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和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其诊疗行为、保障诊疗质量。

同时,该县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及企业的有关记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提高失信成本。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开展医疗服务信用评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建立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曝光。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还将针对社会办医“痛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进行大胆探索,逐项检查审批事项是否放到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扶持政策是否有力有效等,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办医体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并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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