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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仿制新药优先纳入医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中国医疗机构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1月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解读《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鼓励药品医疗器械
11月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解读《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促进仿制药发展。


陕西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方案》鼓励企业研发和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研发和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等。省食药监局将及时掌握专利权到期、终止、无效且尚无仿制申请的药品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生产。同时支持新药临床应用,对我省重大创新药品、对落户陕西的品种给予大力支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适时将新批准上市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我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范围。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价格合理的新药。对拥有产品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多项奖励政策。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新产品实施奖励,一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二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省级财政每个品规给药品生产企业奖补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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